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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BLS & CPR+AED) 上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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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2024-02-24
課程費用:TWD650元整
限制名額:40人
報名人數:
額滿
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學員權益,請詳閱報名表內容後再進行報名。
※報名程序:一.填寫報名表、 二.繳交學費、三.上傳繳費單據給LINE客服人員(請按這裡)
※報名後三日未繳費即取消優先權由後遞補額滿為止,恢復報名資格請洽LINE客服人員(請按這裡)
※課前務必完成報名暨繳費程序,課程當日無法增額亦不開放現場報名或補繳學費。
※繳費前請詳閱: 繳費方式(請按這裡)、課程取消、退費、延期規定(請按這裡)
請將"匯款單據"拍照或截圖,傳給官方服務人員核對
《按我-中華天使之翼客服人員》
請"務必"加入課程公告群組,開課前會在群組通知
《按我-中華天使之翼救護課程學員社群》
ATM、網路銀行轉帳帳號
京城銀行 (054)
中華天使之翼救護訓練學會
帳號: 044 - 1250 - 26203
使用銀行臨櫃匯款方式(請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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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救命術課程(BLS & CPR+AED)簡章
壹、依據:
一、衛生福利部2021年版「民眾版心肺復甦術參考指引摘要」。
二、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訓練教材。
三、美國心臟醫學會準則提要(2020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Guidelines Update for CPR and ECC)。
四、內政部消防署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規範訓練教材(2021年版)。
貳、目的:為提升全民健康並推廣急救教育:
(一)在發現心臟停止之病患,能第一時間辨識通報及施予心肺復甦術、操作公眾電擊去顫器(AED)技術。
(二)異物哽塞之患者能第一時間施以急救處置(哈姆立克法)。
(三)意外發生時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配合DA-CPR延長黃金救命時間。
參、主辦單位:中華天使之翼救護訓練學會
肆、報名資格:年滿15歲身體健康之一般民眾(請攜帶身分證)
伍、課程時間:113年2月24日(六) (08:00-12:00)上午場
陸、訓練場地:台中市中區民族路15號4樓 (台中火車站6號出口約150公尺,李方艾美酒店右側全家超商隔壁)
地圖、交通指引、停車資訊(請按這裡)
柒、課程收費:$650元 (含所有訓練相關費用)
捌、證書核發:
(一)當日通過測驗後發給「基本救命術訓練合格證書」
(二)可免費申請CPR+AED訓練合格證書(衛生福利部版本) 。
玖、課程規範:
一、本課程使用頂尖教學設備
1.Laerdal Anne QCPR系統。
2.Laerda Junior QCPR系統。
3.Laerda Baby QCPR系統。
4.WNL AED-Trainer。
5.ACT Fast Rescue Choking Vest。
二、訓練課程:訓練課程分學、術科等共 4 小時。需全程參與課程,缺課即取消測驗資格。
三、測驗項目:考核為學、術科測驗成績需達75分為合格。
四、證照效期:順利通過結訓考試合格者頒發證書,證書效期自發證日起二年。
拾、訓練規定:
一、未成年之學員報名課程時需法定監護人同意並由監護人完成報名繳費程序。
二、本訓練課程不開放旁聽不得攜伴(含眷屬)非報名之學員不得進入教室。
三、上課期間不遵守教室秩序嚴重影響其他學員學習,經半數以上學員同意本會有權終止其繼續參訓,不予退費。
四、訓練器材皆屬高價器材,學員未經允許私自使用導致損壞需付賠償責任,若因此受傷亦不得歸責於本會。
五、課程屬跪地操作,訓練壓力較高之訓練課程,報名者須自行評估健康程度有懷孕、慢性疾病、心臟疾病、四肢不便、身心障礙、學習障礙或其他不適宜參加本課程之高風險疾病者不得參加。
※若有隱瞞疾病未主動告知者,須自行承擔風險本會亦保留發證及相關法律權益。
六、本會課程於公開場所辦理得以攝影或錄影方式記錄訓練及出席提供主管機關查核另使用於本會網站或FB、IG公開教育貼文使用,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加,完成報名之學員者視為知情並同意本會紀錄。
拾壹、課程表:(分組視學員數調整)
拾貳、本會課程退費方式及基準:
第一條:學員繳納費用後離班者,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實際開課前離班者:
1.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百,繳納費用總額扣除新台幣壹百元為退費手續費。
2.實際開課日前八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或辦理課程延期申請。
3.實際開課日前七日至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或延期申請,可自行辦理名額轉讓;讓與人與授與人須自行建立轉讓契約,若衍生相關學費糾紛不屬本會責任,轉讓完成後於開課日前通知本會更換報名者資訊。
4.辦理退費、延期、補課由報名課程本人或法定監護人通知LINE客服系統辦理,不受理口頭申請或其他通訊方式申請。二、實際開課後離班者:
1.實際開課後不接受退費或延期之申請。
第二條:學員於實際開課期間未到課者依下列規定實施補課:
一、課程結束後返班補課:
1.學員於實際開課日至結束日期間未到課可辦理返班補課。
2.返班補課以一日(八小時)為單位,補課費用新台幣壹仟參百元整。
3.本會保留學員補課課程內容、日期規劃最終決定之權利。
第三條: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停止課程,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之認定以地方政府或主官機關公告停班停課為準。
2.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實際開課日前可辦理退還當期開班已繳費用;若於開課期間經學員同意之日期通知辦理補課或按剩餘授課時數比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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